记者近日接到报料称,河源市紫金县中山高级中学(紫金四中)对该校2019届高三学生出台了史上最严厉的违纪处理办法:在校使用手机被发现三次就要“劝退”,保留高考资格,只能在家复习。这一规定引起了部分学生和社会人士质疑,学校究竟是否有权制定这样的处罚办法?(9月4日《羊城晚报》)
中小学生该不该在校园使用手机?这是个全球性的问题。目前,欧洲多个国家已限制在校中小学生使用手机,其中,法国直接禁止中小学生在校使用手机。在我国,围绕校园使用手机问题上演过不少极端案例,比如,有学生因班主任没收自己手机而将班主任杀害,有学校举行过一场手机销毁大会……
上述学校规定在校用手机3次将被“劝退”,也是极端案例之一。因为该规定之前在其他学校还没有出现过,“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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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”是否侵犯学生受教育权,学校是否有权“劝退”学生,都存在争议。此外,学生还爆料称,该校搜查学生宿舍和书包并没收手机,有学生因手机被没收从二楼教室跳下,并最后退学。也就是说,“手机”已经在该校引发不少风波。显然,学校干预学生在校园使用手机的初衷是好的,因为学生在校园使用手机存在多种弊端,既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,也不利于规范校园秩序,但是学校干预的方式是值得商榷的,原因是学生受教育权是受法律保护的,学校“劝退”明显缺乏法律依据。
要想防止学生在校园使用手机再起波澜,办法只有一个,那就是立法规范。至于应该禁止学生校园使用手机,还是限制使用手机,则可以深入讨论,广泛征求民意。但必须指出的是,这个问题不能再拖了,必须在法律上进行明确规定,否则与“手机”有关的极端案例与相关矛盾还会在校园上演。
从其他国家情况来看,有的限制学生校园使用手机但不完全禁止,比如说意大利2007年就规定,禁止学生上课时使用手机。非上课时间使用手机,似乎未被禁止。而法国立法规定,从今年9月开学日起,全国小学生、初中生在校园内不得使用手机,无论是在课堂上还是课外活动期间。
但我国至今在法律层面还没有相关规定,这是造成极端案例多次出现且引发争议的原因之一。今年4月,教育部下发《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引导工作的紧急通知》,要求学校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的管理工作、全面排查学生沉迷游戏等问题。但如何规范学生使用手机没明确。
笔者建议,应该在上述通知的基础上,针对学生在校园使用手机问题进行专门立法,以法规形式规范学校行为,也让家长、学生、社会对这个问题有清晰认识,形成基本共识,来消除争议、减少矛盾。可参考意大利等国经验,采取合理限制而非全面禁止,因为手机并非“洪水猛兽”。
譬如,上课时间绝不能允许学生使用手机,一旦违规,可视情节轻重,对学生处以暂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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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机、没收手机或取消期末考试资格等惩罚。而上课时间之外,哪些时间和场所能使用手机,哪些不能,则可以讨论,也可以放权给学校。总之,别再让学生校园使用手机因法律空白而滋生事端。◎ 为正义“说话”,为公平“代言”,若喜欢本头条号评论文章,请您订阅并批评指正,谢谢 新闻词进美果京保方开土约这以儿今电离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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